更新时间:2024-10-10 19:43
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共4所,分别为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、华侨大学。2014年实施该计划,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2.8亿元,支持3所高校建设。同时,设立绩效奖励资金,对学校取得重大的标志性成果予以奖励。2016年5月12日,根据《福建省“十三五”教育发展专项规划》,将华侨大学纳入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。
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: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。2014年实施该计划,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2.8亿元,支持3所高校建设。同时,设立绩效奖励资金,对学校取得重大的标志性成果予以奖励。
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注重突出“服务、支撑”,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3所高校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,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和思想库。建设内容上突出“内涵、质量”,从2014年起,本科招生计划保持零增长,所有本科专业都按本一批招生,彻底退出专科教育;理顺办学关系,到2017年所属独立学院全部实现独立办学。
在高水平大学建设管理上,福建省突出“管办评”分离,实行“一校一策”。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3所高校根据不同的建设基础、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,协商确定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任务;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研究评估中心作为第三方建立监控平台,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次建设绩效报告,并进行中期评价和终期验收。
2016年5月12日,《福建省“十三五”教育发展专项规划》中阐述:推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。支持厦门大学对接国际一流标准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,全面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;将华侨大学纳入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。
实施“一流大学建设计划”,加快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,加大力度支持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建成全国一流大学。加快推进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、华侨大学四所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建设。